8月10日,贵州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对贵州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学校中专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设立校外教学点(班)办学招生进行规范。做出7个禁止:严禁职业院校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机构和个人联合招生;严禁取得国控专业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与未取得国控专业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办国控专业;严禁中职招生学校以任何形式开展有偿招生、违规招生和利用非法中介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搞区域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
贵州:规范中职办学招生行为这“七个禁止”不能碰
8月10日,贵州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对贵州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学校中专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设立校外教学点(班)办学招生进行规范。做出7个禁止:严禁职业院校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机构和个人联合招生;严禁取得国控专业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与未取得国控专业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办国控专业;严禁中职招生学校以任何形式开展有偿招生、违规招生和利用非法中介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搞区域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