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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政办发〔2017〕77号 : 关于印发哈密市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文文号:哈政办发〔2017〕77号 发文日期:2017-10-0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哈各有关单位:
 

 《哈密市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9月2日

 

  哈密市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5〕75号)和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新职领办字〔2015〕8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哈密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校企合作的总体要求

 

  促进校企合作是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职业院校的共同责任,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行业协调、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参与的校企合作机制。企业是用人的主体,促进校企合作要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两个主体的作用,政府相关部门要引导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人才,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引导职业院校以市场需求和促进就业为导向,努力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人才。

 

  二、校企合作模式

 

  (一)顶岗实习模式

 

  职业院校要根据专业性质联系合作企业,安排三年级学生一年或半年到企业顶岗实习。学生实习前要按照企业岗位能力需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行业主管部门要敦促企业提供实习实践岗位,要求企业参与学生实践教学与管理,帮助学生熟悉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获得工作经验与职业素养。

 

  (二)订单培养模式

 

  职业院校要积极开展人才需求调研,主动与人才需求量大的企业签订协议,相关企业也要根据用工需求与职业院校合作,以冠名班、入企办学等形式开展订单培养。校企双方要按学校教学要求、企业岗位能力要求,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使教学内容、教学环境、教学评价与订单企业的工作过程、生产环境、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学校教学与企业员工培训同步进行,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企业工作。鼓励校企双方深化订单培养改革,积极探索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三)校办企业模式

 

  鼓励职业院校依托专业、师资、实训条件等资源,独立举办企业,或与企业合作兴办新企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职业院校要建立完善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合理安排企业日常生产运行与教学实施。

 

  (四)股份合作办学模式

 

  职业院校要积极主动与企业合作办学,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建设股份合作制工作室。

 

  (五)集团化办学模式

 

  政府鼓励龙头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职业院校等单位,根据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吸收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探索建立董事会、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管理制度。

 

  三、校企合作内容

 

  (一)共建专业和专业核心课程

 

  职业院校要主动与企业合作,围绕产业链和企业用人需求,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改革机制、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机制和真实应用驱动教学改革机制。要根据企业岗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与企业共同制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要按照真实环境真学真做掌握真本领的要求开展教学活动,推动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流程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要建立教学内容适时更新的长效机制,课程内容应及时反映生产技术发展情况和规范要求,并兼顾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考试的要求。

 

  (二)共建专业实训基地

 

  职业院校和企业要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共享场地、厂房和设备等资源,学校可把实训实习基地建在企业,企业也可把人才培养培训和实训放在学校,以强化学生和员工技能提升。

 

  (三)共建“双师型”教师队伍

 

  职业院校应建立专兼职结合的专业教学师资队伍,聘请不超过教师总数30%的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兼职教师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校企人才双向兼职、挂职,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使用。鼓励企业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在职业院校。企业要支持技术骨干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不少于两个月。

 

  (四)共同实施学生实习实训管理

 

  职业院校要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实习内容,加强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统一办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实施“双辅导员”制,企业指定技术、管理人员担任学生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与学校专业教师(或管理教师)共同实施管理。校企双方教师要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操行等情况进行记录,实习结束时,由校企双方根据操行表现和职业技能成绩,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五)共同开展企业员工继续教育

 

  职业院校要优先安排与其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的企业员工进校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协助企业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等级。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工资总额的2.5%作为职工教育经费,对本单位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严格遵守劳动就业准入制度。

 

  (六)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

 

  职业院校应利用师资、技术、设备优势,结合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汇聚转化技术成果,建立校企协同的技术技能积累机制。鼓励校企共建专业研发和服务机构,推动职业院校主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推动技术成果扩散,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提供人才、科技服务。

 

  四、校企合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职业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履行相应职责,将职业类院校的发展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并积极指导解决校企合作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形成工作合力

 

  1.充分发挥行业的指导作用。人社部门应及时发布和预测行业用人信息;向职业院校推荐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牵头组织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组织行业员工培训;主导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大赛举办和职业教育培训,开展行业“验印”试点;规范行业就业秩序,加强行业管理,为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要成为连接职业教育与产业的桥梁和纽带,确保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内容、培养规格、人才供给适应产业发展实际需求。

 

  2.充分发挥企业用人的主体作用。企业应与职业院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和就业市场,合作进行技术研发、推广与服务。企业应设立学生实习与教师实践岗位,主动履行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的社会责任,并向学生支付不少于企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企业应优先录用与合作职业院校共同培养的人才。企业应发挥资源、技术优势,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参与或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企业可以将职工教育培训交由职业院校承担,或者与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共建共管职工培训机构。企业可在职业院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创业就业基金等资助项目。

 

  3.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的驱动作用。职业院校要主动联合相关企业制定人才培养计划,要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专业教学要求,结合企业岗位的实际需求,联合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开发调整课程设置,实现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实习对接生产,以提高学校办学能力和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职业院校可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专业课教师或实训指导教师,也可选派教师到企业生产实践和挂职锻炼,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现状。要积极探索学生边学习、边实训的“半工半读”方式,强化技能实训和生产实践。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及《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2号)有关要求,与行业、企业协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三)加大扶持力度

 

  校企合作经费来源,原则上按照“政府经费补贴一点、定向企业支付一点、院校学费承担一点”的方式加以解决。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探索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税收减免税条件的,如企业支付的学生上岗实习报酬可以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和职业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规定比例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用于校企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机构或设立校内外实习实训、实践基地的,学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享受有关税收减免政策。

 

  (四)建立考评机制

 

  校企合作各方应对合作项目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对人才培养及在职培训质量等进行考核。有关部门及其委托的行业组织,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项目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作为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的依据。对校企合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职业类院校、企业、个人,按规定进行评选表彰。

来源:http://www.hami.gov.cn/info/1119/205505.htm?from=groupmessage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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