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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行政化”要去什么

发布时间:2017-04-14 09:04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7年   作者:谌涛   我要收藏

今年年初山东济南发布《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2017年开始取消中小学校长干部行政级别,实施校长职级制。至此,全国已有山东、安徽、广东、上海等多地实施或试点了校长职级制改革,开启了中小学去行政化的改革进程。学校是教书育人之地,其行政化趋向是困扰教育发展的痼疾,去行政化是形成新型教育治理结构体系与现代学校制度的必然要求,这些地方改革探索的勇气和决心值得赞赏。
 
  纵观多地的改革方案,均不约而同地首先去掉了校长的“官帽”即行政级别,并把它视为改革的重点和关键。
 
  去掉校长的“官帽”是教育去行政化改革的必然结果,但是不是要马上去掉值得商榷。在当前的体制、环境下,学校无法独善其身,校长的行政级别“官帽”,在为学校争取政府、社会各界的支持,甚至获得学校的话语权等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校长的行政级别往往是校长在一个区域影响力和话语权的保证。学校想要争取办学资源,还得和政府部门打交道,还得按照行政手段来办事。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整体推进,全面革新。教育本就先行,如果仅把去掉校长的“官帽”作为去行政化改革的重点和关键,是否会使学校更显弱势,是否会给学校发展带来更大障碍?这值得我们深思。
 
  有学者认为,取消行政级别,淡化了校长官本位意识,增强了职业岗位意识,把校长从“行政人”还原为“教育人”。在我们看来,校长的官本位思想是浓是淡,职业岗位意识是强是弱,其关键在于校长的内心观念和管理制度的约束,与其是否有“官帽”、是否有行政级别并无必然联系。
 
  那么去行政化,究竟应该去什么?从学校内部来讲,是去掉学校管理中的“官气”“长官意志”“官僚作风”,强化民主、平等、协商的意识和理念,实行遵循教育规律、符合教育本质要求的管理模式。由此,明晰校长权力的边界,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变行政的主导者为协调者和服务者,从而保障教职工参与管理学校和监督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使教职工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
 
  从学校外部来讲,就是去掉学校办学的行政枷锁。教育去行政化的关键是管办分离,政府部门把学校委托给校长管理,校长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来治理学校。所以,应改变政府把学校当作下属行政机构来管理的“统、包、管”模式,转变政府角色。对于基础教育,政府教育部门的责任主要限于两个方面,一是依法保障对学校的投入,为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经济支持;二是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用规则来营造良好、公平的教育环境。政府部门要依法行政,不得直接干预学校的办学,动辄用行政权力对学校指手画脚。
 
  教育去行政化目标在于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明晰了中小学去行政化究竟应该去掉些什么,对于科学制定去行政化方案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措施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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