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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不等于体罚

发布时间:2017-05-22 10:36   来源:《教育实践与研究》 201   作者:宋立会   我要收藏

  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当孩子犯了错误,教育者对其进行适度的惩戒是必要的。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适度的惩戒,可以使孩子懂得分寸和秩序,懂得为自己的错误负责任并由此学会规范自身的行为,其警示和规范作用是毋庸置疑的。然而,教育进程中的惩戒不等于体罚,更不是精神虐待。经常挨打的孩子得到的是恐惧,而不是自制。古人云:“治人如治病,得其方,药到病除,不得其方,适得其反”。在幼儿教育中,老师、家长对孩子的惩戒,目的是使犯有过失的孩子知错能改且能勇于承担责任,因此,处罚的措施往往以有利于他改正不良习惯为主,并因人而异,适可而止。没有原则的惩戒是无效的,甚至是有害的。只有用有智慧的手段去惩戒犯了错的孩子,才能真正达到教育孩子的目的。
 
  首先,应与幼儿建立和谐的关系,使惩戒更有效。幼儿的心理是敏感的,只要老师和家长多爱他们,多关心他们,他们会回报同样的爱。爱幼儿,就必须善于走进幼儿的情感世界,把自己当做幼儿的“大朋友”,和他们一起玩耍游戏,一起学习,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有了友好和谐的关系,当孩子犯了错误,老师或家长只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制止,让他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从而加以改正。
 
  其次,对幼儿的惩戒要注意隐蔽性原则。许多人认为幼儿不懂事,不懂得自尊,其实,幼儿心灵深处最敏感的地方就是他的自尊心,特别是那些性格内向的幼儿。如果当着众人批评他,他会产生压抑、恐惧、担心的情绪,影响他的个性发展,如果私下批评,效果会更好一些。人多的场合,当孩子有不良行为时,最好采用皱眉、打手势等暗示性的动作或表情,这会使孩子感到自尊心受到了保护,也就较易接受家长和老师的要求。当众批评、责骂孩子应绝对避免。
 
  再次,在惩戒孩子前一定说明惩戒的原因,问问孩子有没有委屈的地方。当与其有不同意见时,要以交换意见的方式,而不是命令方式或简单地批评。惩戒时要让幼儿明白为什/z,受到惩戒。如果幼儿不明白为什么受到惩戒,没有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也自然会对老师或家长的惩戒不服气,下次再发生类似行为时,也不会意识到这种行为是错误的。
 
  最后,为幼儿寻找一些替代活动以减轻惩戒。对那些犯错后能马上意识的幼儿,老师和家长不要急于批评、惩戒,但又不能置之不顾,最好采用以“奖”代“罚”的代币法,使幼儿在善意的惩戒中明白自己的错误,体会老师和家长的良苦用心。如让孩子当一回“贴心小帮手”去教弟弟妹妹完成一项自我服务的工作:如结鞋带。这样,既达到了惩戒教育的目的,又保护了孩子的自尊心,效果当然好。有的幼儿好动,这是一种特定时期的幼儿在生理、心理发展阶段的必然表现,并不是孩子的故意调皮捣蛋,知道了这个特点,老师可以让孩子到活动角参加各种活动:如在种植园地翻土种菜。这样,既可i;t使他的心理得到满足,又让能他的能力得到发展。
 
  总之,惩戒不等于体罚,惩戒就像冷水浴,恰当的冷水浴会增强身体的抗病能力,不恰当的冷水浴会使人感冒。正确把握好惩戒的艺术,在熟知幼儿心理的基础上弄清楚原因,对症下药。不然,任何手段都可能是在做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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