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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9月1日起将建师德档案,收受礼品、有偿补课等将被记录

发布时间:2017-08-31 17:5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扬子晚报   我要收藏

南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老师将统一建立师德档案!南京市近日下发《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试行)的通知》,今后师德档案内容将作为教师当年及后续2-3年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有违反师德情况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师德档案建档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全体在职教师,包括学校党政领导和中层干部。建档内容包括表彰奖励和违规违纪两部分。表彰奖励记录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的各类表彰奖励情况。违规违纪记录违反教育部印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第四条的内容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并受到校级以上(包括校级)处理的违规违纪行为。据了解,各单位建立教师师德档案自2017年9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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