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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学徒制”为“中国创造”筑牢根基

发布时间:2019-08-02 15:09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徐晓兵   我要收藏

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下发《甘肃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从2019年到2020年,力争每年培训4000名以上企业新型学徒(以下简称“学徒”)。2021年起,力争年培训学徒5000名以上。
改革开放40年,中国经济取得了奇迹般的增长,被誉为世界工厂。但近年来实体经济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经济发展脱实向虚的倾向令人担忧。这其中,高技能人才的严重短缺成为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的一大短板。据《国家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2014-2020》预测,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需求将增加到990万人,其中还不包含现有的存量缺口440万人。而我国未来的发展创新,最关键的要素在于形成人才结构的全面规划,培养合格的职业化人才,只有职业教育才能担当这个重任。因此,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的人才培育机制有着非常现实的强烈需求,值得重视。
从技能人才培养的角度来看,企业新型学徒制、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是建立在对职业能力需求导向之上的。正如《意见》明确,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合同),明确学徒对象、学徒岗位、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办法和学徒期工资等内容。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对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加强在校学习管理。
事实上,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国有企业有一套师父带徒弟的内部技术积累机制。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建立了契约劳动机制,大大提高了劳动力流动,但企业在打破铁饭碗的同时,用以培养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的内部继承积累机制也一并被放弃了。很多企业看重劳动力的廉价优势,但没有意愿在劳动力增值上有所投入。这不仅导致企业内部劳资纠纷,缺乏内部凝聚力,更导致企业在从简单的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型的过程中逐渐丧失了未来。因此,大力创新面向未来的新型技术人才培养机制,是实现产业升级,不断培育“工匠精神”的基础性工作,而“新型学徒制”正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一种重要形式。
“新型学徒制”是很多发达国家,尤其是制造业发达的国家一项解决青年就业问题,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是这些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均广泛开展了“新型学徒制”,形成了各自的经验和发展态势。当前,我们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既是向国际职业教育借鉴学习,也是创新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具体举措。“企校双制,工学一体”,实现了让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让学校和企业的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节约了教育与企业成本,是一种“双赢”模式。随着“新型学徒制”保障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将会进一步促进校企之间更加紧密地合作,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高技能人才,让“新型学徒”成长为“现代工匠”,为“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筑牢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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