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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倦怠的概念及内涵

发布时间:2017-01-19 10:04   来源:报刊杂志   作者:千秋业编辑   我要收藏

  职业倦怠,是一种由工作引发的心理枯竭现象,是职业人在工作的重压之下所体验到的身心俱疲、能量被耗尽的感觉,这和肉体的疲倦劳累不一样,而是缘自心理的疲乏。它与压力、紧张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一个人长期从事某种职业,在日复一日重复机械的作业中,渐渐会产生一种疲惫、困乏,甚至厌倦的心理,在工作中难以提起兴致,打不起精神,只是依仗着一种惯性来工作。
  1974年临床心理学家费登伯格首次将职业倦怠一词引入心理学领域。1981年心理学家马斯乐等人确定了职业倦怠的三个核心成分:1、情绪衰竭,它是倦怠的个体压力维度,表现为个体情绪和情感处于极度疲劳状态,情感资源干涸,工作热情完全丧失。情绪衰竭是教师职业倦怠的核心成分,这种状态直接削弱教师教学工作的投入质量,减少对学生的赞扬以及师生互动。2、去人格化,它是倦怠的人际关系维度,表现为个体以一种消极的、否定的、麻木不仁的态度和情感去对待他人,甚至把人看成一件没有生命的物体。教师去人格化的程度高时,会对学生表现出冷漠、消极的行为,对学生持否定态度,尽可能疏远学生等。3、个人成就感降低,它是倦怠的自我评价维度,表现为个体对工作的意义和价值的评价下降,自我效能感丧失,时常感觉到无法胜任,从而在工作中体会不到成就感,不愿意付出努力。个人成就感降低的教师会表现出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发现自己的努力未能给学生带来任何变化,自己的付出未得到应有的回报和承认,因而降低了工作中的效能感,强化了对自己消极评价的倾向。调查资料表明,职业倦怠最易在助人职业中发生,因为从事这类职业的人员过分执着于生活的理想和方式,但又可能无法获得期望的美好,从而产生疲倦和衰竭。教师是经受压力最多的职业之一,而且教师的压力还有逐渐增加的趋势。教师的职业倦怠定义为由于教师长期工作在压力的情境下,工作中持续的疲劳及在与他人相处中各种矛盾,冲突而引起的挫折感加剧,最终导致一种在情绪、认知、行为等方面表现出精疲力竭、麻木不仁的高度精神疲劳和紧张状态,是属于一种非正常的行为和心理。
  心理调查表明,教师的“燃烧度”(为职业献身精神,疲劳度)远远超过护士,教师产生的职业倦怠心理直接影响到教师的心理生理健康,使其工作士气和热情受到损耗,并成为教师厌教、教育水平难以发挥以及教师流失的重要影响因素,最终必然带来教育质量的下降和对教师身心的伤害。
  根据调查分析发现,教师的职业倦怠在教师生涯的最初年就开始显现,而且随着教学时间的增加开始不断加重,特别是从第10年起急剧严重化,到第16—21年达到高峰,以后则会大幅度降低;4—9年与16—21年是教师职业倦怠随教龄发展的两大转折点。从三个因子随教龄发展的趋势来看,情绪衰竭问题比其他两个因子的问题都突出,教师职业倦怠问题首先是以教师的情绪衰竭表现出来的。近年来,教师职业倦怠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教育研究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有研究指出,教师职业倦怠感与心理健康水平呈显著的正相关。教师的职业倦怠水平越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越差。另外,有文献也指出,教师职业倦怠有危害教师的身心健康、影响学生的心理发展、影响教师的专业发展、影响教师群体凝聚力和影响教育事业发展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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