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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品牌的构成要素

发布时间:2017-01-19 11:53   来源:报刊杂志   作者:千秋业编辑   我要收藏

从构成要素来说,学校品牌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显性因素。包括名称和标志两个部分:名称如某某省技师学院、某某市职业高中等,是指品牌中可用语言称谓直接表达的部分,它包含文字、字母和数字。标志如校徽、校旗、校服、校色、校花、校像,还有些学校有自己独特的校门造型、整体布局、建筑风格和环境设计等,包括符号、设计样式、特殊颜色或字体。
  第二、隐性因素。指学校的质量水准和文化内涵。校风校纪、考试成绩、学生的身心状况反映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水准,这是学校品牌的生命线,人们往往能从学生面貌、言谈举止上判断出他来自哪所学校、这所学校的好坏。办什么样的学校?如何办学?这些“内在规则”——质量观、人才观、教学观、师生观、管理观等,是学校在长期办学育人过程中逐步形成和积淀下来的,是学校品牌的隐性因素。如果说品牌是一座冰山,那么,显性的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就像浮在水面的“冰山一角”,隐性品牌文化和品牌精神就像藏于水底的“冰山之基”。
  第三、互动因素。指学校与社会各界的关系状态。“品牌是一种基于被消费者认可而形成的资产”。品牌的“品”由三个“口”组成,可以理解为公众的口碑。一项产品是不是称得上知名品牌,是大家说了算的。一所学校的品牌形象如何,不是由学校自己说了算,而是在它与公众的互动过程中,最后由公众说了算。上级领导、学生家长、社区各界、友邻单位、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生源学校、历届校友等,他们与学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学校品牌正是基于他们的认可才形成的。所以建设学校品牌,绝对不能忽略学校与公众的互动关系;没有广大公众的良好口碑,学校的品牌形象就树立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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